集運流程
德國集貨服務流程
- 購買後將包裹指定送到德國集貨站。(登入會員選德國集貨裡面第二個選項)
- 賣家寄出後,將運單號碼填寫在『委託集貨』中。(登入會員選德國集貨裡面第三個選項)
- 貨物入倉後系統會發Email通知,有安裝APP的會同步收到入倉推播。
- 每一貨件均有專屬照片,可於系統上清楚看見貨品照片與重量。
- 貨物到齊後,到『已到集貨站』的地方,勾選發貨按寄回台灣。
- 發貨時會選擇1.配送方式 2.付款方式 3.配送地址 等相關資訊。(如選用超商取貨,最後一步會轉至超商取貨頁面)
- 集貨與運輸過程,全程E化、無論何時何地均可上網查詢得到最新進度。
進口項目
- 德國站不得寄送帶純電池(行動電源)、附帶電池、液體、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高壓氣瓶、仿冒等物品。
- 不得寄送種子、活體動物、活體植物。
- 航空公司規定不得寄送易燃、易爆等商品。
- 符合德國海關法與中華民國關稅法 、 海關緝私條例等,允許通關項目。
- 台灣海關稅率稅則查詢
貼心提醒
- 國際運輸有一定風險,針對易碎品務必請賣家包裝好,畢竟本公司無法掌握航空公司地勤操作 。
- 運輸過程海關沒收與東西破損,無法理賠請特別注意。
- 運送過程遺失,依照商品價格賠償,最高賠償每件以新台幣10000元為限,不可歸咎於運送責任人原因者除外,其餘詳見於承攬契約。
- 依照財政部77/10/12台財稅第770663393號函,國內收取之進口到付空運費及在國外發生之雜項費用例如倉租費,非屬課稅範圍,免開統一發票。
- 進口運費收據可以到『已發貨的訂單詳情』進行下載列印。
運費說明
多種運費計價方案
A. 一般集貨
集貨幣付:
幣別 | NTD計費 ( 實重收費 ) | NTD計費 ( 材積收費 ) | ||
---|---|---|---|---|
重量 | 首0.5kg(首重) | 每0.5kg(續重) | 每0.5kg才積費 = (才積重-實重) | |
單價 | 255NTD | 165NTD | 145NTD |
信用卡付:
幣別 | NTD計費 ( 實重收費 ) | NTD計費 ( 材積收費 ) | ||
---|---|---|---|---|
重量 | 首0.5kg(首重) | 每0.5kg(續重) | 每0.5kg才積費 = (才積重-實重) | |
單價 | 265NTD | 175NTD | 155NTD |
範例:
運費 | 舉例包裹實重1.28kg,才積重3.72kg(集貨幣付) |
---|---|
範例 | 運費為實重1.28kg+才積重3.72kg=>255+165+165+(4-1.5)*(2*145)=1130NTD ➨➨計算重量採無條件進位,範例實重1.28kg取1.5kg,材積重3.72kg取4kg。 |
注意事項
- 重量不足0.5公斤以0.5公斤計費,運費已包稅。
- 材積重=(長cm*寬cm*高cm)/6000。
- 包稅定義:進口次數頻繁課稅等產生的稅金由本公司吸收,稅單由本公司保留不再通知會員。
- 不包稅定義:主動申請繳稅報關或海關抽驗後強制要求作正式報關、大型(超重)貨物等產生稅金與費用、海關抽驗調稅,均由會員負擔。
- 會員發貨時自行選擇『集貨幣付款』或『信用卡付款』。
- 包裹到站,會員自行操作系統發貨。
- 本運費限配送台灣本島,如另外轉寄外島另收國內郵局郵資。
B. 重貨Cargo
重貨Cargo(符合一個運單號碼≧5kg、放置倉庫≦12天、一次發貨≧50kg)
幣別 | NTD計費 ( 集貨幣付款 ) | ||
---|---|---|---|
重量 | 50-100kg | 101kg-150kg | 151kg以上 |
單價 | 145NTD/0.5kg | 140NTD/0.5kg | 135NTD/0.5kg |
幣別 | NTD計費 ( 信用卡付款 ) | ||
---|---|---|---|
重量 | 50-100kg | 101kg-150kg | 151kg以上 |
單價 | 155NTD/0.5kg | 150NTD/0.5kg | 145NTD/0.5kg |
注意事項
- 重量不足0.5公斤以0.5公斤計費,運費已包稅。
- 材積重=(長cm*寬cm*高cm)/6000。
- 每件貨的重量取實重與才積重選較重的計算重量。
- 符合一個運單號碼≧5kg、放置倉庫≦12天(包含例假日)、一次發貨≧50kg。
- 包稅定義:進口次數頻繁課稅等產生的稅金由本公司吸收,稅單由本公司保留不再通知會員。
- 不包稅定義:主動申請繳稅報關或海關抽驗後強制要求作正式報關、大型(超重)貨物等產生稅金與費用、海關抽驗調稅、均由會員負擔。
- 包裹到站,會員自行操作系統發貨。
- 重貨Cargo使用較便宜的航空艙位,自發貨日算起7-12日內送達。
C. 超商取貨
四大超商取貨(合併包裹限小於等於3公斤)
注意事項
- 運費報價與一般集貨相同。
- 發貨重量≦1公斤時,另收30元超商處理費,若因尺寸問題轉其他物流宅配,該處理費則不退還。
- 合併重量小於或等於3公斤,且於符合超商規定內尺寸。
- 包裹到站,會員自行操作系統發貨並選擇取件超商地點。
- 抵達台北後如果發現尺寸不符合超商規定將依照會員註冊地址自動轉宅配派送。
二種付款方式
A.集貨幣付款
注意事項
- 發貨時自動從集貨幣帳戶餘額中扣除運費。
- 登入會員後左手邊有集貨幣充值選項,輸入金額後會提供銀行帳號,入帳後會以簡訊通知會員。
- 使用集貨幣付款每公斤運費比信用卡便宜10NTD。
- 提供完整的集貨幣交易記錄,不使用時亦可申請退款。
B.信用卡付款
注意事項
- 發貨時選擇信用卡付款。
- 信用卡付款每公斤運費比集貨幣付款貴10~15NTD。
- 使用國泰世華卡紅利點數折抵,每500點可以抵運費30元,1000點可抵運費60元。
附加服務
A. 拆箱重新打包
幣別 | NTD計費 ( 集貨幣付款 ) |
---|---|
說明 | 針對包裹縮小體積 |
包裝費 | 每一個包裹50NTD,一筆訂單最高收費300NTD |
範例 | 3個包裹重新包裝,打包費等於3x50=150NTD(集貨幣付款) |
注意事項
- 選用重新打包的包裹合併重量後,(材積重-實重)≦1.5kg時,不能使用重新包裝。
- 選用重新包裝時,必須先想像下,所買的東西是否能夠重新拆箱重包。
- 重新包裝是取出箱子中保護商品的緩衝物料(如氣泡、空氣袋、報紙、廢紙等),進而縮小體積,針對易碎品,會員應謹慎評估是否重包。
- 重新包裝原則上不拆商品本身彩盒,例如鞋盒等,如另外需要拆彩盒者,請另外與客服聯繫,費用另外收取。
- 重新包裝拆箱時,我們並不會清點數量或核對內容物之正確性。
- 重新打包後無法再合併其他包裹。
- 重新打包需要1-2工作日,完成後以簡訊、Email通知付款發貨。
B. 轉寄德國境內
幣別 | 自行請快遞取貨歐元計費 ( 集貨幣付款 ) | |
---|---|---|
重量 | 2.5kg內 | 2.5kg以上每0.5kg |
單價 | 2.5EUR | 0.5EUR |
注意事項
- 付款方式限集貨幣付款,取走後會在已出貨的地方顯示取走人員簽名。
- 請諒解開集貨站就是要寄回台灣才有運費,總不能讓我們白白上傳,然後又被取走做白工。
- 營業時間內請快遞自行來取件,不用事先聯絡,取件時只需告知原本集貨的運單號碼,我們即可以把貨給快遞。
C. 代墊運費
幣別 | 歐元計費 ( 集貨幣付款 ) | |
---|---|---|
代付 | 到付運費 | 服務費 |
單價 | 實報實銷 | 3EUR |
範例 | 快遞送貨代墊100元,等於100元+3元服務費=103EUR*網站匯率(集貨幣付款) |
注意事項
- 快遞送貨收款時統一由集貨幣扣款,如集貨幣餘額不足,將先退回包裹,等候儲值後付款。(只能用集貨幣付款不能用信用卡)。
- 依照財政部77/10/12台財稅第770663393號函,集貨站收取轉寄之運費屬境外提供的服務,非屬中華民國課稅範圍,因此免開統一發票。
D. 商業報關
種類 | 簡易報關 | 正式報關 |
---|---|---|
服務費 | 60NTD | 300NTD |
注意事項
- 針對公司行號如果需要『會計進項』憑證,可於進口貨物時申請報關服務。
- 簡易報關:貨物完稅價值<NTD50,000。
- 正式報關:貨物完稅價值≥NTD50,000。
- 另外貨物價值NTD3,000以上者,皆可作正式報關,如價值NTD50,000以上,則強制正式報關(此為關稅法規定)。
- 台灣海關稅率稅則查詢
- 發貨時除支付運費、線上製作報關相關文件,並預扣報關費與貨物價值的20%的金額作為關稅押金(限集貨幣付款,不能刷卡),清關完成收到稅單後再多退少補。
- 電子發票、關稅單、進口報單於通關後,可於官網站下載。
E. 運輸保險
保險金額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25,000 | ≤30,000 |
---|---|---|---|---|---|---|
費率 | 1.5% | 2.0% | 2.5% | 3.0% | 4.0% | 5.0% |
注意事項
- 保險費率:每筆訂單最低收費60元NTD。
- 申請理賠自簽收貨物起36小時內(不含國定假日),通知本公司逾期不在受理。
- 申請理賠需檢附購買證明,投保金額≤10,000免自付額全額理賠,超過10,000NTD以上會員自付額20%,也就是說保險理賠80%。
- 理賠項目僅就商品理賠,關於運費或其他附加服務費不在理賠範圍內。
- 商品如果損壞理賠,損壞的商品必須寄還本公司,才可以申請理賠。
- 前項損壞定義:限商品本體損壞不堪使用,商品外包裝(彩盒、包裝盒)擠壓受損或者商品本身瑕疵不在理賠範圍內。
- 理賠款自申請日算起30天內賠償至集貨幣帳戶中。
F. 存倉時間
幣別 | 歐元計費 ( 集貨幣付款 ) | |
---|---|---|
時間 | 免費20天存倉時間 | 超過存倉時間每多1天 |
倉儲費 | 免費 | 0.4USD |
範例 | 存放30天,等於(30天-20天)x0.4元=4EUR |
注意事項
- 每一包裹存倉超過15天,系統會先以簡訊、郵件提醒發貨。
- 逾期包裹按天、按件計算倉租。
- 存倉超過45天,視同會員放棄包裹(不會收倉租),以廢棄物處理,不另行通知會員。
- 依照財政部77/10/12台財稅第770663393號函,集貨站收取倉儲費屬境外提供的服務,非屬中華民國課稅範圍,因此免開統一發票。
包裹單件最大長度200cm,寬度200cm,高度150cm。